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台州学院合同管理办法》(台学院发〔2021〕55号)相关规定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横向科研项目管理,规范合同签订程序,推进合同履约进度,维护广大科研人员和学校合法权益,进一步明确横向项目合同签订、登记、结题验收和变更手续的工作程序,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为规范合同文本,横向项目合同格式原则上应统一使用国家科技部统一印制的合同文本,即技术开发(合作)合同、技术开发(委托)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咨询合同、人文类项目合同书(可在科技处“相关下载”中https://kyc.tzc.edu.cn/xgxz/kyxm/hx.htm、人文社科处“相关下载”中https://rwsk.tzc.edu.cn/xgxz1/kyxm.htm下载横向合同模板)。如委托方有特殊要求,经我校法律顾问审核,符合合同签署要求的,在不损害我校利益的前提下,可以使用委托方要求协议模板。
2、横向项目经费到账后,需及时联系科技处/人文社科处办理横向项目合同登记和经费划拨工作。经过登记备案的合同可享受免增值税、成果转化收益分配、职称评审等激励政策。
3、横向项目执行期满,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台州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登记表》,经二级学院审核后,提交科技处/人文社科处审核与备案。另外对于到期未能按照合同执行的项目,经双方协商认可,出具相关情况说明材料,由所在二级学院盖章后提交科技处/人文社科处,经审核后,可办理校内结题手续。因特殊情况,委托单位无法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的,由项目负责人提供情况说明,经二级学院审核同意,可办理结题手续。项目执行期满一年内未办理结题手续的将冻结经费使用。
4、合同条款、内容、金额、合同终止及项目组成员变更应当填写《台州学院技术合同变更/终止审批表》、《台州学院科研项目人员变更备案表》,经二级学院审核后,报科技处/人文社科处备案。
现将《台州学院合同管理办法》(台学院发〔2021〕55号)转发给大家,望各位老师认真学习领会、贯彻执行。
附件1:《台州学院合同管理办法》(台学院发〔2021〕55号)
附件2:《台州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登记表》
附件3:《台州学院技术合同变更/终止审批表》
附件4:《台州学院科研项目人员变更备案表》
附件5:《技术开发(合作)合同》、《技术开发(委托)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咨询合同》、《人文类项目合同书》模板
科技处、人文社科处
2021年9月10日
台州学院科技处、台州学院人文社科处 2021年9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