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动态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党建工作  -  党建动态  -  正文

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2      点击数量: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各直属单位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根据党内有关规定以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组通字〔202239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召开2022年度学校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开好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五届二次全会和市六届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来进行,凝心聚力奋进学校事业发展新征程。

二、认真组织实施

(一)认真组织学习。党支部要采取个人自学、研讨交流、党课辅导等方式,组织党员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第十五届二次全会和市六届二次党代会精神。注重运用《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等辅导材料开展学习,全面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党支部要在日常学习基础上,集中1天时间,组织党员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对于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老党员、流动党员等群体,党支部要通过送学上门、线上学习等方式,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

(二)联系实际查摆问题。党支部和党员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全面开展“六查六看”:党支部委员会要重点查在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的问题和差距,看有没有把支部建设与中心工作有效融合、有没有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有没有每月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有没有党员失联失管、有没有规范做好党务工作、有没有从严把好发展党员质量关等情况。党员要重点查在政治信仰、党员意识、理论学习、能力本领、作用发挥、纪律作风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看有没有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没有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有没有按期交纳党费、有没有履职尽责、有没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没有廉洁自律等情况。

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流动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三)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大会上进行民主测评时,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并请党员以党支部堡垒指数考评的方式进行评议,五星支部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直接将其列为后进支部: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坚决,拒不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班子配备不齐且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特别是书记空缺6个月以上,工作处于停滞状态的;党组织书记能力素质差、不胜任现职,或工作不作为,造成工作长期处于落后状态的;党支部自身建设不重视,组织制度形同虚设,党组织活动不能正常开展,超过三年无正当理由不发展党员或党员人数长期超编,党员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管理严重缺失,失联党员超过一年未处置,不合格党员处置不及时导致群众意见大的;基层党支部在师生群众中缺乏凝聚力号召力影响力,以及近一年出现严重集体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力,支部党员干部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对党员要结合先锋指数考评(“先锋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三分之一),并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正式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对受党纪处分党员民主评议等次,按照《组工通讯》2021年第65期规定执行。

(四)用好民主评议结果。党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将作为评先评优、推荐遴选等方面重要参考。对评为“优秀”的党员予以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予以肯定鼓励,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指出差距,帮助改进不足;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将党支部民主评议结果作为对支部考核的重要参考,树立大抓基层导向,努力增加先进支部、提升中间支部、整顿后进支部。

(五)认真整改落实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列出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党员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相关结果要报所在二级党委(党总支)审核。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二级党委(党总支)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及时批评纠正。党支部要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加强组织领导

二级党委(党总支)要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派人列席所辖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并进行点评。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好的作风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集中组织面对面开展,对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等不能集中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在确保党员意见充分表达、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前提下,可探索运用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

此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3月底前完成,并将党支部委员会问题整改清单(附件9)、情况汇总表(附件10)报送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附件:

1.《台州学院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办法》

2.党员先锋指数自评表

3.党员民主测评表

4.民主评议党员综合评定表

5.民主评议优秀党员登记表

6.《台州学院基层党支部“堡垒指数”考评管理办法(试行)》

7.党支部“堡垒指数”民主评测表

8.党支部“堡垒指数”综合评定表

9.党支部委员会问题整改清单

10.民主评议情况汇总表



中共台州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3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