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学院医学院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复试工作
(一)招生计划待确定(等省里指标下发)
复试分数线根据国家教育部确定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考生基本要求执行,复试考生名单按一志愿优先原则确定。以考生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名单经审核确认后,已经在学校网站(https://yzw.tzc.edu.cn/info/1018/2933.htm )公布,公布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未经公布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如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120%,则按实际上线考生组织复试。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在参考《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各门类要求,单科下降15分,总分下降50分。
加分政策严格按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二)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按照教育部规定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
考生资格审查、政审资料和其他材料在复试前以电子版形式提交(具体要求和提交方式见学校研招网通知,https://yzw.tzc.edu.cn/)。
(三)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为线下复试,并全程录音录像。
(四)复试内容和要求
复试小组通过考生面试表现和大学成绩单、科研成果等材料,全面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外语交流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等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1. 临床医学专业(上午9点开始面试、下午2点开始考技能操作)
复试分组:内科学组A,内科学组B,临床混合组C(包含外科学、骨科学、临床检验诊断学、急诊医学)。考生将通过抽签的方式被随机分配至对应的复试小组。
复试内容:包括个人陈述、英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技能操作考试四部分,其中个人陈述、英语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最长不超过23分钟;技能操作考试时间不超过16分钟。
(1)个人陈述(占20分,时间5分钟):英语口述自我介绍约2分钟(内容不限),PPT汇报形式中文介绍约3分钟(包括但不限于本人就读学校与专业、学分绩点、四六级通过情况、获奖情况、担任职务或社会工作情况、科研经历、兴趣爱好、学业规划等)。
(2)英语水平测试(占20分,时间5分钟):包括英语表达、英语翻译能力。
(3)综合素质(占30分,时间15分钟):采用即时问答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内容为专业知识问答题、综合素质考察题,并回答考官提问。
(4)技能操作考核(占30分,时间16分钟):采用客观结构化临床考试(OSCE)多站式考核模式,本次复试分两站开展考核,考核实操临床技术中的两项。考生按随机抽签顺序依次完成各站点考核,全程独立作答、独立操作,严禁作弊、代考等违规行为。临床技能考核范围:无菌技术、外科洗手、穿脱手术衣/隔离衣、戴无菌手套、心肺复苏(CPR)、电除颤、切开、止血、结扎、缝合等。
2. 护理专业
复试分组:分为护理组A、护理组B和护理组C。考生将通过抽签的方式被随机分配至对应的复试小组。
复试内容:包括个人陈述、英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技能操作考试四部分,其中个人陈述、英语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最长不超过23分钟;技能操作考试时间不超过6分钟。
(1)个人陈述(占20分,时间5分钟):采用PPT汇报方式,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大学期间学习情况及平均学分绩点、获奖情况、英语成绩、科研经历(可选)、感兴趣的专业方向、读研规划等。
(2)英语水平测试(占20分,时间5分钟):包括英语表达、英语翻译能力。
(3)综合素质(占40分,时间10分钟):重点考察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科研素养、职业素养等。
(4)技能操作考核(占20分,时间6分钟):重点考察临床思维及专业技能等。
二、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初试所考全部科目满分为500分。
3.原则上,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临床医学相同相近专业为以下一级学科内的专业:1051 临床医学。
护理相同相近专业为以下一级学科内的专业:1054护理。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一类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5.国家有专门规定的情况从其规定。
(二)调剂工作要求
1.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为我院调剂工作唯一平台。
2.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若仍未有明确受理意见的,系统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3.考生初试成绩作为择优遴选的依据。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均不作为遴选依据。
(三)调剂工作程序
招生计划余额信息由我校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学校研招网和“调剂服务系统”发布。我院调剂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学院网站公布调剂方案。
2.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在“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3.接收复试通知。按照要求确定参加调剂复试考生人选,并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
3.通过复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调剂复试。
4.确认“拟录取”。复试结束后,我院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拟录取”,确认录取后不得更改。
三、录取工作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剩余招生计划用于调剂考生录取。复试结束后,拟录取名单统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综合成绩由初试和复试两部分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综合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综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
(二)录取规则
学院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1.按照招生计划数,对一志愿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一志愿录取名额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对复试合格调剂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因招生计划追加或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则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若补录取考生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的拟录取通知,不予录取。
3.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业务课二成绩、业务课一成绩、外国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研究生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院将在复试的同时组织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四)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到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版体检报告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纸质版体检报告于4月28日之前寄送到拟录取学院。经校医院组织鉴定,体检合格者予以发放录取通知书。
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取消拟录取资格。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我院联系。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
1.思想政治道德考核不合格;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3.未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
4.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5.在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法律法规;
6.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
四、学院咨询及申诉方式
1.台州学院医学院学科与科研办公室,电话:0576-88660115
2.联系邮箱:xkbyxy@tzc.edu.cn
3.通迅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1139号台州学院医学院307学科与科研办公室,邮编:318000
4.监督电话:0576-88656681,周老师。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无故不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包括复试资格审查等环节),经工作人员电话、短信等方式提醒联系后,仍未按时参加,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特殊情况下,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确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二)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
(三)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若联系方式有变动务必第一时间告知学院相关联系人。
(四)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台州学院医学院学科与科研办公室;未尽事宜和要求,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和《台州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