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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学院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2-11-15      点击数量: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学校成立了党的二十大精神校级理论宣讲团和青年理论宣讲团,深入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开展面对面宣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讲主题

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解读大会报告和党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师生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各项任务上来。

二、宣讲对象

全校党员干部师生

三、有关要求

1.坚持分层分类,科学安排宣讲。1130日前,校领导走进思政课堂,到联系二级学院进行专题宣讲;各级党组织书记、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师生中开展宣讲。12月底前,完成集中宣讲,持续宣讲到20233月,宣讲覆盖率达到100%

2.把牢正确方向,严肃宣讲纪律。在吃透大会精神的基础上,注意把握好宣讲基调和口径,全面准确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要严肃宣讲纪律,落实把关责任,重大问题按照中央确定的口径把握,不得宣讲与中央精神不一致的观点,对会议精神的解读阐释要科学严谨,对比较敏感的问题要慎重稳妥把握,防止片面性,避免简单化。

3.紧密联系实际,坚持学以致用。要紧密联系学校改革发展实际、党的建设实际和师生思想实际,针对大家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科学阐释、深入分析,开展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宣讲。要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宣讲,善于运用事实数据、典型案例讲清道理、阐明观点,善于运用生动活泼、接地气的语言讲好中国故事,努力做到深入浅出、入脑入心。

4.加强宣传力度,做好材料积累。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指定专人做好与宣讲团成员的对接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舆论平台,及时跟进、充分报道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活动,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每场宣讲活动结束后,做好相关图片资料的整理和保存,并在12月底前报送党委宣传部汤爽处,联系电话:88661907

四、具体安排

各单位可根据安排(见附件),邀请宣讲团成员宣讲,也可自行邀请校内外相关领导、专家、先进模范等到本单位宣讲。


附件1:校级理论宣讲团宣讲安排

附件2:青年理论宣讲团宣讲安排


                          党委宣传部

                           20221114

附件1


校级理论宣讲团宣讲安排

序 号

宣讲对象

1

人文学院党委

2

盛跃明

外国语学院党委

3

张天华

艺术与设计学院党委、图书信息党总支

4

柯联民

药学院党总支、后勤与基建党总支

5

崔永江

生命科学学院党委、建筑工程学院党委

6

李正军

商学院党委、医药化工学院党委

7

王在亮

智能制造学院(航空工程学院)党委、

医学院党委

8

周军虎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机关党委

9

王永力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大数据学院)党委

10

杨宇琦

教师教育学院(体育学院)党委























附件2


青年理论宣讲团宣讲安排

序 号

宣讲对象

1

赵远哲

人文学院学生

2

赵之遐

商学院学生

3

吴佳妲

外国语学院学生

4

董立达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大数据学院)学生

5

张  晓

生命科学学院学生

6

龚清枫

医药化工学院学生

7

丁晶玲

艺术与设计学院学生

8

杨宇琦

教师教育学院(体育学院)学生

9

李  鑫

智能制造学院(航空工程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学生

10

陶  媛

医学院学生

11

王永力

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

12

喻之阳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

13

章华婷

药学院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