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在统一的网上报名平台上进行,不接受除此之外其他任何形式报名。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5日8:30-5月29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安吉县人力资源网上招考系统
(http://60.190.166.222:8001/yxks/)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招聘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2.资格初审
安吉县卫生健康局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2023年5月25日-5月29日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5月31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因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应聘岗位的未通过者可在2023年5月31日16:00前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2023年6月1日-6月2日期间在同一网址(http://60.190.166.222:8001/yxks/)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进行者,视作放弃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二)笔试
安吉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分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总成绩为150分。公共科目考试主要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医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及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等相关知识,满分为50分。专业科目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
(三)资格复审
所有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5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专业科目考试成绩高者优先。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生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部分招聘岗位还需提供相应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扫描二维码下载工作经历证明
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且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应聘岗位条件不相符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在规定时间内在该岗位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 体检、考察
1.体检: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 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察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五)公示、聘用
1.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通过安吉县人民政府网站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阶段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资格。
2.聘用: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并按合同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应资格者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