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学院医学院劳动细则
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帮助学生树立尊重劳动、热爱劳动的良好意识,提高学生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能力,使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都能得到更好的发展,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学生在校期间要求完成每学期8小时的劳动任务。劳动情况与学生综合考评挂钩,以完成8小时为4分计,超过1小时加1分,最高为9分,未满8小时的,缺1小时扣1分。
二、学生劳动施行劳动卡登记制度,每位同学必须妥善保管好本人的劳动卡,若劳动卡遗失,需补填劳动记录,并重新确认。
三、学生劳动时间取得办法
1.宿舍的清洁卫生工作,学院组织的大扫除参加者每次记l小时,每学期不超过4小时。
2.校园公共场所打扫(大教室、机房、阅览宣、实验宣等)按实计算。
3.学校、班级公差2小时内按实计算,超过2小时的按2小时计。
4.参加寝室卫生检查的同学每人每次记1小时。
5.学院安排的协助门卫值班及校园巡逻等任务,按实际执行时间减半记(勤工助学除外)。
6.图书馆、机房、实验室等单位的实物搬运,按实计算。
台州学院医学院生活部